公司代码:600929 公司简称:雪天盐业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雪天盐业 600929 湖南盐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少华 刘昆
电话 0731-84449266 0731-84449266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
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A座15 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A座15
楼 楼
电子信箱 officer@snowskysalt.com.cn officer@snowskysalt.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0,528,480,658.31 9,345,820,459.16 12.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289,063,871.92 6,214,522,652.21 17.29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938,351,564.03 3,294,858,321.50 -1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32,937,694.80 461,154,903.75 -27.8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11,432,798.91 476,988,572.48 -34.7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77,349,221.33 436,087,336.83 -13.47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5.21 8.74 减少3.53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258 0.3416 -33.9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258 0.3451 -34.57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2,05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结的股份数量
数量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 国有法 38.17 562,826,865 299,292,631 无 0
公司 人
轻盐-中信建投证券-23
轻盐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 其他 20.35 300,000,000 0 无 0
户
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
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其他 6.48 95,578,867 95,578,867 无 0
合伙)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 国有法 1.78 26,258,502 0 无 0
限公司 人
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 国有法 1.56 22,934,792 0 无 0
公司 人
周建 境内自 1.33 19,600,067 0 无 0
然人
周志庆 境内自 0.73 10,802,700 0 无 0
然人
湖南发展集团矿业开发有 国有法 0.39 5,779,305 0 无 0
限公司 人
周志敏 境内自 0.32 4,665,097 0 无 0
然人
郑君炜 境内自 0.25 3,644,100 0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人关系如下: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湖
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轻盐晟富
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为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
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适用
关于一致行动人关系的相关规则。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
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