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8-018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2018年3月末总股本917,751,1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3元(含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77,199,639.7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7,719,963.98元后,
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479,675.79元,加上2016年未分
配利润 492,473,214.50元,减去 2016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
11,057,33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0,895,553.29元。
为回报股东,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 2017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8年3月末总股
本917,751,1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3
元(含税),共计48,640,810.84元。2017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后,母公司尚余未分配利润
502,254,742.45元,转入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明确发表了意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