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发放优先股股息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发放的“苏银优 1”股息金额、对象和实施日期是依
据该次优先股发行方案和募集说明书拟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董事会拟定的“苏银优 1”股息发放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余晨、杨廷栋、丁小林、李心丹、洪磊
日期: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