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60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131 人,其中 5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
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强,199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泰证券(600918.SH)、立中集团(300428.SZ)、百合股份(603102.SH)等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庆刚,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立中集团(300428.SZ)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并购重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可心,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欧维义,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君实生物(688180.SH)、恒立液压(601100.SH)、罗莱生活(002293.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强,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庆刚、张可心,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欧维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 95 万元,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均与上期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及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查阅公司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2022 年 3 月 19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保证
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本次续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