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及发行中止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 投资者在2020年4月2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4月2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 发行人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东吴证券、安信证券、广发证券和西部证券统称为“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将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购时间(以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按上述排序规则和排序结果,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当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3. 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
金规模。
4.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5.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0年5月6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5月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6.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7.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 网 下 投 资 者 需 通 过 东 吴 证 券 IPO 网 下 投 资 者 资 格 核 查 系 统
(http://ipo.dwzq.com.cn:18080/)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材料。投资者亦可通过访问东吴证券 www.dwzq.com.cn—我们所做的—企业金融—IPO,点击网页的“东吴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链接登录核查系统。
填写过程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12-62936311、62936312、62936313。
9. 发行人2019年度经审阅营业收入为996,780.0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
702,521.89万元,同比增长41.89%;2019年度经审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225,354.28万元,相比上年同期99,178.83万元,同比增长127.22%。2020年以来,我国出现新冠肺炎疫情,证券市场整体平稳,股基市场交易量和一级市场发行相对平稳,公司预计2020年1季度业绩不存在大幅下滑的情况。公司预计2020年1季度的营业收入为23.29亿元至25.92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3.61%至-3.86%;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0亿元至8.11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25.41%至-5.48%;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6亿元至8.07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25.61%至-5.61%。公司经营状况变动情况与行业变化情况基本保持一致,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前述2020年1季度经营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及利润承诺。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10.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请认真阅读本询价公
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联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联席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
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9,686.257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36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安信证券、广发证券和西部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中泰证券”,扩位简称为“中泰证券”,股票代码为“60091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0918”。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J67“资本市场服务”。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且发行
价格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按发行人 2019 年 9 月 30 日经审
计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不包含永续次级债券)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的每股净资产为 4.3726 元。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
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 IPO 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696,862,576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
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6,968,625,756 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00%。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487,812,576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9,050,000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 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账户、机构投资者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T-5 日,即 2020 年 4 月 22 日)的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
注册工作。
联席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一)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需满足的条件”。
只有符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联席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结束后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