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05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变更,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根据公司股东相关约定,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1.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56,000,000 元。”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71,340,000 元。”
2.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55,6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157,134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第一百三十七条“党委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修订为:“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4.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议聘任,由董事会决议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含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六至八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修订为:“公司建立职业经理人机制,并建立市场化的业绩考核体系。赋予经营班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自主经营权,经营班子接受董事会管理和监事会监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董事会授权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含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六至八名,由总经理根据股东各方推荐或股东各方商讨的其他方式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5.第一百六十四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四)党委会、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修订为:“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三)公司资金、
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本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