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59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1552.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5600.00 万股的 1%。无预
留授予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 Gas Group Corporation Ltd.
注册地址:中国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王颂秋
注册资本:155,6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33000R
成立日期:1995 年 04 月 24 日
上市日期:2014 年 09 月 30 日
经营范围:燃气供应、输、储、配、销售及管网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销售、管理及技术咨询(凭相应资质和许可经营),区域供热、供冷、热电联产的供应;燃气
高新技术开发,管材防腐加工,燃气具销售。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代办货物运输(不含水路和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代办货物储存(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经营范围涉及许可、审批经营的,须办理相应许可、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7,033,452,755.31 6,371,596,474.03 5,714,054,694.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2,203,076.60 347,670,559.76 363,429,196.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34,015,080.74 293,082,037.06 332,562,992.9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6,860,404.97 512,026,750.39 348,024,513.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202,622,395.46 3,931,562,772.79 3,785,793,019.04
总资产 8,617,532,521.47 8,351,814,082.88 8,243,091,647.60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2 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2 0.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21 0.19 0.21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88 9.01 9.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8.21 7.60 9.06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王颂秋,董事朱锂坤、李云鹏、
夏杉、王继武、吴灿光、黄涌生,独立董事贾朝茂、林晋、王洪、王海兵。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4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陈立、职工监事万玲、来玮、
监事黎小双。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分别是:总经理王继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李金艳,副总经理蒋映晖,副总经理文小松,副总经理付秀平。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102 号文》”)、《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45 号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
(二)标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52.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5600.00 万股的 1%。无预留授予权益。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核实及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不存在《试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下述情形: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2)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上市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含分子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在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 223 人,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含分子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
3、核心骨干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控股股东以外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在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计划。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 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 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权益占授 获授权益占公司
数量(万股) 予总量比例 股本总额比例
王颂秋 董事长 36.00 2.32% 0.02%
王继武 董事、总经理 36.00 2.32% 0.02%
吴灿光 董事、工会主席 29.00 1.87% 0.02%
付秀平 副总经理 29.00 1.87% 0.02%
李金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9.00 1.87% 0.02%
文小松 副总经理 14.00 0.90% 0.01%
蒋映晖 副总经理 29.00 1.87% 0.02%
中层管理人员(含分子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核心骨 1350.20 86.99% 0.87%
干人员(共 216 人)
合计(共 22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