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23-054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金融二街 9 号无锡农村商业银行三楼第一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64,750,5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4.847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邵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4 人,出席 3 人,董事茹华杰、周卫平、殷新中、孙志强、万
妮娅、邵乐平、刘一平、刘宁、孙健、吴岚、张磊因事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9 人,出席 3 人,费国栋、包可为、陈文婷、董晓林、吴平、
钱小满因事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王锋出席,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964,249,114 99.9480 417,400 0.0432 84,000 0.0088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951,905,866 98.6686 12,844,648 1.331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951,905,866 98.6686 12,760,648 1.3226 84,000 0.0088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953,842,666 98.8693 10,907,848 1.1307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953,926,666 98.8780 10,823,848 1.122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953,842,666 98.8693 10,823,848 1.1219 84,000 0.008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选举执行董 488,52 99.8974 417,40 0.0853 84,000 0.0173
事的议案 7,461 0
2 关于修订《公司章 476,18 97.3734 12,844 2.6266 0 0.0000
程》的议案 4,213 ,648
3 关于修订《董事会 476,18 97.3734 12,760 2.6093 84,000 0.0173
议事规则》的议案 4,213 ,648
4 关于修订《监事会 478,12 97.7694 10,907 2.2306 0 0.0000
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3 ,848
5 关于修订《独立董 478,20 97.7866 10,823 2.2134 0 0.0000
事工作制度》的议 5,013 ,848
案
6 关于修订《股权管 478,12 97.7694 10,823 2.2133 84,000 0.0173
理办法》的议案 1,013 ,848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 2,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蓓蓓、李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