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2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68,844,7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2.999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翟建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磊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委员会设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368,760,700 99.9964 84,000 0.003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368,760,700 99.9964 84,000 0.003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363,601,700 99.7786 5,243,000 0.2214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363,601,700 99.7786 5,243,000 0.2214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368,760,700 99.9964 84,000 0.0036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368,477,200 99.9844 367,500 0.015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选举第三 534,3 99.9842 84,00 0.0158 0 0.0000
5 届董事会独立 49,10 0
董事的议案 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2《关于修订<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议案 5《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贺季敏女士自本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接替张宏斌先生
履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贺季敏女士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备案材料审核无异议,
贺季敏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前培训。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宏斌先生任期已满六年,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
《辞职报告》(详见《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张宏斌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守诚信,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
会对张宏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3、议案 6《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苏新娣女士自本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
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陈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