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47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0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陈泳冰、丁国振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已分别书面委托监事潘瑞荣、吴尚岗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吴尚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并发表了相应书面意见:
一、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一)提名陈泳冰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提名丁国振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提名潘瑞荣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提名朱志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一)本公司 2020 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0 年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对公司编制的《2020 年三季度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中第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
附: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泳冰先生,1974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工作于江苏省
国资委。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
发展部副部长;2018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2018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丁国振先生,1962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
工作于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 11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主管;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助理;2011
年 2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历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人才与职工
教育培训办公室主任、老干部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18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部长。2018 年 4 月
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3.潘瑞荣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工作
于南京市财政局。1996 年 2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南京城市合作银行总
行财务会计处副处长;2001 年 1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南京市商业银行
总行会计结算部总经理;2004 年 4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南京市商业银
行总行审计稽核部主任;2014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南京银行总行
审计部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
2014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4.朱志伟先生,1977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
工程师。曾工作于江苏交通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江苏交通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2006 年至 2020 年 9 月期间先后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
限公司科员、工程技术部主管、企业管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宁镇管理处处长,总支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扬子江高速通道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