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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长江电力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长江电力:长江电力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3-02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多地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8人,实到6人,委托出席2人,其中莫锦和监事、盛翔监事委托马之涛监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义先生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履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审核、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检查公司融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

  (四)公司主要投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业务决策及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规范,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六)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

  (七)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知情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承诺和《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相关约定;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预案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应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安排主要围绕“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战略引领,注重价值导向,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积极推动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再上新台阶。公司六座梯级电站全年力争实现发电量3064亿千瓦时(为公司目标,不代表业绩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股东单位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同意补选徐海云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结束。滕卫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附:徐海云先生简历

  徐海云,男,1965年7月出生,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水电部昆明勘测设计院副室主任兼金安桥水电站项目部副经理,云南省电力投资公司计划发展部经理,云南电投对外能源开发公司董事长,云南电投怒江水电开发筹备组副组长,云南澜沧江国际能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华能澜沧江水电公司海外事业部副主任兼云南澜沧江国际能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经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层正职级管理人员(外派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外派三峡集团云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中心副总经理(集团中层正职级)。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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