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8-02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江峡大道华林路口三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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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556,259,28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5.255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股东大会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5人,董事长卢纯、董事杨亚、张定明、洪文浩、
宗仁怀、黄宁、周传根、赵燕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林初学、监事莫锦和、夏颖、王
新、黄萍、徐斌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副总经理薛福文、关杰林、王宏,董事会秘书李绍平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6,555,632,806 99.9962 498,325 0.0030 128,150 0.0008
2、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6,555,642,306 99.9962 488,825 0.0029 128,150 0.0009
3、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6,555,642,206 99.9962 488,925 0.0029 128,150 0.0009
4、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6,555,485,413 99.9953 716,868 0.0043 57,000 0.0004
5、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6,554,692,748 99.9905 1,438,383 0.0086 128,150 0.0009
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6,555,713,656 99.9967 489,825 0.0029 55,800 0.0004
7、议案名称:关于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6,555,436,456 99.9950 767,025 0.0046 55,800 0.0004
8、议案名称:关于开展2018年度短期固定收益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6,391,951,286 99.0075 164,220,237 0.9918 87,758 0.0007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杨继红、朱晓娜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