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临 2023-010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6 元(含税),每 10 股派送红股 4 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51,470,770.9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6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97,81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5,611,66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91.1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97,810,000 股,本次送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416,934,000 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
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多种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量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送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