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5,772.1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46,621.7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厦门空港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立贺,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起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过逾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宝娟(拟),2011 年 3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九牧王、厦门空港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 黄珍妮,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 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9.8 万元。2020
年度审计费用系按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并综合考虑其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实际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与 2020 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四)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