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公告编号:2018-015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如意智慧酒店一楼致远厅(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
科苑路1500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90,338,5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032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刘樱女士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陈亚民先生,独立董事金明达先生、
李若山先生因工作安排冲突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88,242,926 99.73482,067,679 0.2616 27,912 0.0036
2、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88,242,926 99.73482,067,679 0.2616 27,912 0.0036
3、议案名称: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88,242,926 99.73482,067,679 0.2616 27,912 0.0036
4、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88,242,926 99.73482,067,679 0.2616 27,912 0.0036
5、议案名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88,193,663 99.72862,116,942 0.2679 27,912 0.0035
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8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88,242,926 99.73482,067,679 0.2616 27,912 0.0036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融资及存量资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87,326,071 99.61883,003,246 0.3800 9,200 0.0012
8、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88,187,926 99.72792,141,391 0.2709 9,200 0.001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比例(%)
5 2017年度利润分 2,037,055 48.71112,116,942 50.621427,912 0.6675
配预案
关于聘任2018年
6 度公司财务审计 2,086,318 49.88912,067,679 49.443427,912 0.6675
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
7 度融资及存量资 1,169,463 27.96483,003,246 71.8152 9,200 0.2200
金管理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5、议案6、议案7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利民律师、蔡若思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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