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4 证券简称:广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8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8/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8/19~2025/8/18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555.95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362%
累计已回购金额 5,612.83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9.67 元/股~10.38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日股份”)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方
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自有
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 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6.07 元/股(含),该价格不 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3 日、2024 年 8 月 20 日、2024 年 8 月 23 日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30)、《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并注销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1)、《广 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6)、《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暨 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38)。
因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 2024 年
10 月 21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07 元/股(含)调整为
不超过人民币 15.32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5 日于《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临 2024-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2024 年 10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55.95 万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6362%,购买的最高价为 10.38 元/股,最低价为 9.67 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612.83 万元(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