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 2021-020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工商登记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智集团”)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以充实社保基金(以下简称“本次国有股权划转”)。
2.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收到控股股东广智集团《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股权充
实社保基金的告知函》,来函表示根据《广州市国资委转发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1 号)文件精神,广州市国资委已将其持有的广智集团 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广智集团目前已经办理完成相应的国有产权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
二、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前,广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智集团 100%股权;广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6,361,9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56%。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6.56%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广智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智集团 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广智集团 10%股权;广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6,361,9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6%。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90% 10%
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6.56%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广智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