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2-23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204 台/套设备资产及 9
项无形资产作价 3,523.31 万元出资,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钢研高纳,股票代码 300034)拟以现金 7,476.69 万元出资,合资设立西
安钢研高纳航空部件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参
股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拟以 204 台/套设备资产及 9 项无形资产(注: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该等资产账面价值为 2,353,10 万元,评估价值为 3,523.31 万元)作价
3,523.31 万元出资,钢研高纳拟以现金 7,476.69 万元出资,共同发起设立参股公司西安钢研高纳航空部件有限公司。
(二)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钢研高纳设立参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对于公司而言,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资合作主体基本情况
(一)钢研高纳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 8 日,注册资本为 48,606.8671 万元,
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为艾磊,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 19 号,经营范围:高温金属材料及制品、轻质合金、特种合金及制品、粉末材料及制品的研发;材料制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纳米材料、高温金属材料及制品、轻质合金、特种合金及制品、粉末材料及制品;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制造高温、纳米材料。
(二)股权结构:钢研高纳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钢研高纳前五大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4.2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FH001深 2.6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军工安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1.7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6%
王兴雷 1.39%
(三)钢研高纳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368,213.22 471,668.27
负债总额 127,979.18 172,966.63
所有者权益 240,234.04 298,701.63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1-9月
营业收入 158,495.20 142,502.77
净利润 24,640.57 27,359.51
(四)公司与钢研高纳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但存在业务、债权债务等方面关系。
三、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一)参股公司名称
西安钢研高纳航空部件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注册资本:11,000 万元人民币
(三)出资方式
公司以 204 台/套设备资产及 9 项无形资产(注: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该等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2,353.10 万元,评估价值为 3,523.31 万元)作价 3,523.31
万元出资,持股 32.03%;钢研高纳以现金 7,476.69 万元出资,持股 67.97%。
本次公司出资的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注册地及经营范围
参股公司注册地点在陕西省西安市,经营范围包括铝镁轻质合金、不锈钢、双合金等高端金属材料铸件的制造(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五)治理结构
参股公司拟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成员 5 名(含董事长),其
中钢研高纳推荐董事 3 名(含董事长),公司推荐董事 1 名,选举职工董事 1
名。监事会成员 3 名,双方各推荐监事 1 名,选举职工监事 1 名。有关参股公司
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机关和政府有权审批部门核准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情况
钢研高纳以现金出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7,476.69 万元。公司以实物及无形资产出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523.31 万元。
(二)排他合作
双方同意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1 年内为合作排他期。在此期间,公司不得与其他第三方就拟投资资产购买事宜进行接触,不签署意向性协议或正式协议。
(三)违约责任
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需在逾期 30 日内补足,如仍未补足,违反协议一方应以未实际交付出资金额为本金,按同期贷款利率向参股公司支付逾期出资利息,由此造成参股公司损失的,须向其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为索赔支付的律师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调查费、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四)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果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同意对争议的发生、诉讼及结果严格保密,非因法定理由均不对外公开。
(五)其他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优化供应链布局,有利于降低公司制造和管理成本。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需要与钢研高纳签署合作协议,后续参股公司需要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参股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等不确定因素,造成一定的市场风险。
参股公司成立后,将随时关注国家、行业政策,积极开拓市场,根据政策变更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将通过建立健全治理结构,规范经营、管理决策程序。同时,公司与钢研高纳也将为参股公司提供支持,降低运营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