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股票代码:600893
收购人名称: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5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5 号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航发动力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航发动力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所持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96,635,147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38%)。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仍持有上市公司 13,884 股股票,收购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044,498,728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9.18%),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5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5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
三、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6
四、收购人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7
五、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8
六、收购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8
七、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9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0
一、本次收购目的......10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10
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10
第四节 收购方式 ......12
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2
二、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13
三、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13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13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15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15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6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摘要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收购人、中国 指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航发集团、中国航发
上市公司、航发动力 指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西航公司 指 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
国发基金 指 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黎阳公司 指 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
航发资产 指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航空工业集团 指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发西控 指 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航发南方 指 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航发长空 指 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航发黎明 指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成发公司 指 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本次划转 指 中国航发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西航公司持有的航发
动力 596,635,147 股股票
本报告书摘要、《收购报 指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告书摘要》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报告书摘要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摘要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建国
注册资本 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5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05UCQ5P
军民用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动
系统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和售后服务;航空发动机
技术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维修、销售、售后服
务;飞机、发动机、直升机及其他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领域先进
经营范围 材料的研制、开发;材料热加工工艺、性能表征与评价、理化测
试技术研究;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经营国家授权、委托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6 年 05 月 31 日至长期
股东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5 号
联系电话 010-68201080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中国航发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国务院国资委、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航空工业集团、中国商用
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中国航发 70.00%、20.00%、6.00%、4.00%的股权,
中国航发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为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
职责的政府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
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主要下属公司基本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1 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 100.00% 285,335.06 航空相关设备制造
2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70,000.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3 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 150,000.00 财务公司服务
4 中国航发中传机械有限公司 100.00% 43,000.00 航空相关设备制造
5 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33,200.00 航空相关设备制造
6 中航空天发动机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00% 23,300.00 航空相关设备制造
7 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4,654.00 航空相关设备制造
8 西安西控航空苑商贸有限公司 100.00% 1,200.00 航空相关设备制造
9 中国航发通化吉发航空发动机科技有限 100.00% 10.00 航空相关设备制造
责任公司
10 中国航发晋城市三零科工贸有限公司 100.00% 10.00 五金产品批发
11 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81.82% 215,150.00 航空相关设备制造
12 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