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吉林省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配股方案,经吉林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吉证监办批[1997]11号文件 同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7]90号文批准,将于近日开始实施,《配 股说明书》已于1997年11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第四版上,现将 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7.00元;
2、配股比例:按现实际股份每10股配售2.479股,社会公众股除按10:2.479的比例配售外,还可按10:5.569的比例受让发起人股和法人股转 让的配股权,配股权转让费为每股0.20元(每股转让股的股价合计7.20元);
3、股权登记日:1997年12月10日;
4、除权基准日:1997年12月11日;
5、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7年12月11日至24日(期间证券营业日)逾 期视为自动放弃。
6、本次吉发股份配股交易代码700893,转配交易代码710893;
7、缴款办法:
社会公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营业部柜台办理缴款手续;内部职工股到吉林省证券登记公司办理缴款手续(详情请看吉林日报12月8日、10日及长春日报12月9日、11日的公司公告)。
吉林省吉发农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