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ST 中房 公告编号:2022-026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
4 月 27 日、4 月 2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1 年年报披露后可能被终止上市。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呼健女士,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4 月 27 日、4 月 2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1、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
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7);《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公告编号:2022-009)。
2、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3、2022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4、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益投资”)、实际控制人呼健女士。嘉益投资回复:截至本公告日,嘉益投资及呼健女士不存在涉及你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嘉益投资及呼健女士近期不存在买卖中房股份股票的情况。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等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上述股票异常交易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为房地产行业,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及物业出租管理。近年来,由于无土地储备,无在建项目、开发资金紧张,存量投资性房产持续减少
等原因,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业务一直处于停滞状态。2021年9月公司新签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个,签约面积15.7万平方米,目前物业管理项目持续经营。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2021年8月公司与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中介费用之协议书的补充协议》,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一次性支付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费用,金额为51,727,476.81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此笔中介费用,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协商解决,后续如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将按协议约定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财务类退市风险
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在披露2020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且目前仍未撤销。
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在披露2021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后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嘉益投资、实际控制人呼健女士问询并收到其书面回函。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相关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