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 2020-001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房股份股票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1 月 13 日、1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呼健女士以及第二大股东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1 月 13 日、1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签订了出售新疆兵团大厦裙楼投资性房
地产的合同,出售共计 6,548.64 平方米投资性房地产,转让价格共计 132,882,561
元。该事项已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并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除此事项外,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书面问询了公司第一大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益投资”)、实际控制人呼健女士以及第二大股东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维”)。嘉益投资回复:“截至本回复函签署之日,我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呼健女士没有正在筹划涉及贵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贵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我公司及呼健女士近期也没有买卖中房股份股票的情况。”天津中维回复:“我公司及天津和讯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
者等重大事项。我公司及天津和讯自 2019 年 9 月 1 日后不存在买卖中房股份股
票的情况。”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等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为房地产行业,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及物业出租。近年来,由于无土地储备,无在建项目、开发资金紧张,存量投资性房产持续减少等原因,公司主营房地产主业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风险。公司董事
会和管理层已充分认识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足的现状,近年来通过盘活存量资产以优化财务状况、积极谋求上市公司业务转型等措施,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自查并核实,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嘉益投资、实际控制人呼健女士以及第二大股东天津中维书面问询并收到其书面回函。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