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问询的回复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9日、12月2日、12月3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南京新工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你公司控股股东,经公司自查和问询实际控制人,
现就你公司问询事项回复如下:
截至目前,除已披露的你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拟向
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外,本公司及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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