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国家股股东认购配股预案已经财政部财管字(1999)80号文批准,国家股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原承诺将15%的配股权计2931173股定向转让给南京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以现金认购,放弃其余配股权,根据财政部的批复,国家股股东认购数量和方式均不变,认购对象进行调整由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应配股份的5%,计977058股,南京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以现金认购10%,计1954115股,其余配股权均作弃处理,本次配股新增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特此补充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