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22-069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6 月 17 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新
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号),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边明勇持有公司股份 73.9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公司副总经理吴斌持有公司股份5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公司副总经理宁红持有公司股份 5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公司副总经理郭万花持有公司股份 5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公司副总经理李功海持有公司股份 50.3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边明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 股;公司副总经理吴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6%;公司副总经理宁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公司副总经理郭万花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公司副总经理李功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量(股) 例
边明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39,400 0.055% 其他方式取得:739,400 股
吴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88,000 0.044% 其他方式取得:588,000 股
宁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88,000 0.044% 其他方式取得:588,000 股
郭万花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88,000 0.044% 其他方式取得:588,000 股
李功海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03,500 0.037% 其他方式取得:503,500 股
注:其他方式包括公司 2018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获授股份、参与公司配股认购的股份、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减持总 当前持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减持 格区间 当前持
减持期间 金额 股数量
称 量(股) 例 方式 (元/ 股比例
(元) (股)
股)
边明勇 500 0.000% 2022/7/20 集中 9.82 4,910 738,900 0.055%
~ 竞价 -9.82
2022/7/20 交易
吴斌 84,000 0.006% 2022/7/19 集中 9.79 752,840 504,000 0.037%
~ 竞价 -9.99
2022/7/19 交易
宁红 70,000 0.005% 2022/7/19 集中 9.99 699,300 518,000 0.038%
~ 竞价 -9.99
2022/7/19 交易
郭万花 50,000 0.004% 2022/7/25 集中 9.93 496,500 538,000 0.040%
~ 竞价 -9.93
2022/7/25 交易
李功海 52,000 0.004% 2022/7/20 集中 9.97 523,496 451,500 0.034%
~ 竞价 -10.30
2022/7/21 交易
注:上述减持比例、持股比例计算所用总股本为目前公司已披露的最新股本。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
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边明勇先生、吴斌女士、宁
红女士、郭万花女士、李功海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
择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减持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