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1-078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3 日。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
(1)限制性股票:2,150.80 万股
(2)股票期权:4,407.00 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
1、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有关事项,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9月11日起至2021年9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4、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事项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1年11月15日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2150.80万股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326人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人民币5.0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情况:
在资金缴纳过程中,共有326名激励对象实际进行认购,其中7名激励对象进行了部分认购。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认购。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326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150.80万股限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本次授予限 占目前股本总额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孙健 董事长、总经理 60 2.79% 0.05%
边明勇 副总经理 30 1.39% 0.02%
陆旸 董事、财务总监 25 1.16% 0.02%
陈长科 副总经理 25 1.16% 0.02%
杨世虎 副总经理 25 1.16% 0.02%
吴斌 副总经理 25 1.16% 0.02%
宁红 副总经理 25 1.16% 0.02%
郭万花 副总经理 25 1.16% 0.02%
李功海 副总经理 25 1.16% 0.02%
刘建昊 董事会秘书 25 1.16% 0.02%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1860.80 86.52% 1.40%
人员(316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除14名激励对象未参与认购外,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本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人员。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1年11月15日
2、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4,407.00万份
3、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332人
4、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人民币10.09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情况:
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332人,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33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407.0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 占本次授出股 占目前股本总额
期权数量(万 票期权总量的 的比例
份) 比例
孙健 董事长、总经理 120 2.72% 0.09%
边明勇 副总经理 60 1.36% 0.05%
陆旸 董事、财务总监 50 1.13% 0.04%
陈长科 副总经理 50 1.13% 0.04%
杨世虎 副总经理 50 1.13% 0.04%
吴斌 副总经理 50 1.13% 0.04%
宁红 副总经理 50 1.13% 0.04%
郭万花 副总经理 50 1.13% 0.04%
李功海 副总经理 50 1.13% 0.04%
刘建昊 董事会秘书 50 1.13% 0.04%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3,827 86.84% 2.89%
人员(322 人)
除8名激励对象未参与认购外,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本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人员。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及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一)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30%、30%、40%。
(4)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和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
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
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 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不低于100%
第二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
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 公司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不低于120%
第三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
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 公司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不低于140%
注:上述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该净利润指标为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的数据。
(二)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