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46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6,806,145,133.9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60 元(含税),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400,130,918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6,144,125,681.28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0.58%。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10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2403号”审计报告,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806,145,133.99元。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60元(含税),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00,130,91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144,125,681.28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70.58%。
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我们同意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