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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87 沪市 伊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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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87: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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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538,720,825.4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20 元(含税),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082,624,833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4,987,752,363.06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0.47%。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11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1]000657号”审计报告,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38,720,825.43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20元(含税),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82,624,83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987,752,363.06元。

  我们认为,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我们同意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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