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0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第一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468,750份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9年6月6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19年1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人数为246人,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9,278,750份。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特别是激励对象2017年度个人绩效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246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9,278,75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2人因职务变更、3人因离职及5人因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原因,不再具备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资格,拟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87,5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述拟注销股票期权1,087,500份中包括2人因职务变更、3人因离职需注销的第一期行权数量281,250份,故符合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由246人调整为241人,行权数量由19,278,750份调整为18,997,500份。
(三)2019年3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2019年4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派息事项发生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4.47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五)2019年4月26日,公司发布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第一期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37人,行权数量为18,528,750份,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份) 本次行权占已授予期权
总量的百分比
核心业务人员(4人) 468,750 1.04%
总计 468,750 1.04%
注: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闫俊荣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闫俊荣女士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二)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4人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19年6月6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68,750份
(三)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行权的董事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6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董事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333,446 0 38,333,446
无限售条件股份 6,058,322,912 468,750 6,058,791,662
总计 6,096,656,358 468,750 6,097,125,108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变动后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5月8日出具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19]000166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9年5月6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截至2019年5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6,782,812.50元(大写:陆佰柒拾捌万贰仟捌佰壹拾贰元伍角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68,750.00元(大写:肆拾陆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6,314,062.50元(大写:陆佰叁拾壹万肆仟零陆拾贰元伍角整)。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68,750份,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