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3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与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
[2018]003301号”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 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
5,367,521,449.3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572,368,892.02元,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 536,752,144.94元,派发 2016年度现金红利
3,647,400,064.80元。本年度,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 人因当选
职工监事、8 人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回
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07,500 股,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将已分配的现金股利304,500.00元不再作为利
润分配处理。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56,042,631.65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078,492,60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4,254,944,825.60元。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后,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01,097,806.05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下属担保公司2018年为产业链上
下游合作伙伴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
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18年5月3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