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2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16年12月28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股票期权4,500万份,限制性股票1,500万股。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6年12月28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
2、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 294人,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293人。
4、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自相应授予日起24个
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各期行权时间安排与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锁期安排 行权/解锁时间 行权/解锁比例
第一个行权/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行权/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分两批行权/解锁,基期为2015年,每一期
行权/解锁的业绩条件如下:
行权/解锁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解锁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净
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
第二个行权/解锁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净
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
注:1、上述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年度合并口径财务数据为依据;2、由本次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3、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量依据;4、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或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行为,新增加的净资产可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计算。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公司按照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注销,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得分 考核结果
91-100 优秀
81-90 良好
71-80 及格
70以下 不及格
若激励对象年度绩效综合考核结果对应等级为“及格”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满足可行权条件或可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及格”,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或将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并注销。
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6.47元/
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33元/
股。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公司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16年12月19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
况说明》。
4、2016年12月26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6年12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授予294名激励对象4,5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293名激励对象1,500万股限
制性股票。本次授予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股权激励授予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日:2016年12月28日。
4、授予数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6,000万份,包括4,500万份股票
期权和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5、授予人数: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94人。其中,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为294人,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293人。
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6.47元/
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33元/
股。
7、具体分配情况:
(1)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分配如下:
激励对象 人数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授予权益总数
(万份) 的比例
核心业务人员 71 873 19.40%
核心技术人员 223 3,627 80.60%
合计 294 4,500 100%
(2)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分配如下:
激励对象 人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授予限制性股
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核心业务人员 71 291 19.40%
核心技术人员 222 1,209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