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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87 沪市 伊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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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87:伊利股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日期:2016-10-22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证券代码:600887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零一六年十月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1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如因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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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定。
2、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种方式,只针对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进行长期性激励,不包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6,0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
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一日公司总股本 6,064,800,108 股
的 0.9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5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
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一日公司总股本
6,064,800,108 股的 0.74%。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
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500 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
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一日公
司总股本 6,064,800,108 股的 0.25%。
4、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5 、任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激励所涉及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6.47 元/股,行权价格的确定
方法为不低于下述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一个交易日(2016 年 9 月 14 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即 16.03 元/股;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2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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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6.47 元/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5.33 元/股,授予价格不低于下述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一个交易日(2016 年 9 月 14 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50%,即 8.02 元/股;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2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的 50%,即 8.24 元/股。
7、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均未
参与本激励计划。
8、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公司董事会
依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授予价格和
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若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在本计划外增发新股,本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
制性股票的行权/授予价格和数量不做调整。
9、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
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10、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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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1、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94 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核心业务
(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
系近亲属未参与本计划。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
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2、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认购相关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以
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相关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3、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4、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应当自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后且在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成就后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
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5、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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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目    录
声  明  ································ ································ ································ ························   1
特别提示  ································ ································ ································ ····················   2
目  录  ································ ································ ································ ························   5
释  义  ································ ································ ································ ························   7
第一章  总则  ································ ································ ································ ··············   9
一、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9
二、制定本次股权激励的目的································ ································ ········   9
三、制定激励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   9
四、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9
第二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   11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及范围································ ································ ··   1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   11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 ······················   12
第三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 ································ ··········   13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13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   23
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授权及解锁/行权程序
一、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程序································ ···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程序································ ··········  
三、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  
第五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一、公司的权利义务································ ······················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  
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 ································ ··········   33
一、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