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3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鉴于宁波杉杉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核心业务所属行业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需要持续性的资本投入以提升中长期竞争力,公司董事会依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分别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现金分红原则,在保障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 3,805,773,193.4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42,919,93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07,163,579.54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1.17%。本年度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39,696,517.63 元,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805,773,193.43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707,163,579.5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1.动力电池、储能市场两大需求驱动,锂电材料行业快速发展
在全球践行“碳中和”行动下,2021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 650 万辆,
渗透率达到 9%,预计未来渗透率还将继续提升。高工锂电预计,2025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将达到 20%以上,带动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达到 1100GWh,正式迈入 TWh 时代。此外,作为新能源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储能市场也将快速启动。高工锂电预计,2025 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达到 416GWh,未来 5 年年复合增长率约 72.8%。
2. 偏光片国产替代全面加速,超宽幅偏光片需求旺盛
目前全球显示面板产业整体向中国大陆转移,行业处于国产化替代进程中。面板显示产能转移带动了国内偏光片需求的快速增长,根据 Omdia 预测,中国大
陆地区偏光片市场需求预计将从 2021 年的 3.9 亿平方米增长到 2025 年的 5.4
亿平方米,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9%左右。同时伴随消费升级,屏幕的大尺寸化已成为 LCD 电视的主流发展方向,随着 5G,8K 超高清技术的蓬勃发展,显示产业正加速更新换代并向大尺寸方向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1. 锂电负极材料业务
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负极材料厂商,供应全球优质锂电池企业。基于下游需求持续旺盛和公司产品性能优异,公司负极产品供不应求,市场订单需求远超供
应能力。为缓解产能不足并进一步降本增效,公司全面启动一体化产线布局,在2021 年加速推进了内蒙古包头二期和四川眉山一体化基地的扩产。
2. 偏光片业务
公司偏光片业务于 2021 年 2 月 1 日顺利完成中国大陆交割,交割完成后呈
现稳健良好发展态势。基于中国面板产能持续提升,带动偏光片国产化替代需求紧迫,作为全球规模和技术领先的偏光片企业,公司陆续在广州、张家港、四川绵阳地区开展偏光片前端生产线的扩产计划,以满足国内面板厂商的配套需求。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在国家“双碳”政策背景下,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持续聚焦锂电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两大业务的发展。在两大核心业务驱动下,公司营业收入和业绩均实现高增长。
基于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公司锂电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业务都启动了产能扩建计划,以充分把握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大发展、显示面板产业国产替代带来的历史性机遇,不断提升核心业务的全球竞争力,因此未来产能扩建、生产研发均需要持续性的高资本投入。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鉴于公司核心业务所属行业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需要持续性的资本投入以提升中长期竞争力,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现金分红原则,在保障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留存公司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现有产线的设备改进、技术及工艺提升,新项目建设、业务拓展等),并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系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
财务状况,结合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现有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2、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当前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