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1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部分持股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4 月 6 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杉
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
得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沪市)》,获悉公司
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股份是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
股股东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否为限售股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原因
杉杉集团 安徽省黄 司法
有限公司 是 40,441,711 7.60% 2.48% 否 2021-4-1 2024-3-31 山市中级 冻结
人民法院
冻结原因说明: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杉杉集团询证,冻结原因如下: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下称“中静新华”)以委托上海中静远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借款人芜湖隆
耀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芜湖隆耀”)出借借款为由,与借款人芜湖隆耀和担保
人杉杉集团产生借款合同纠纷,中静新华要求杉杉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向
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根据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申请,冻结了上述
40,441,711 股股份。
目前,杉杉集团正积极通过法律途径应对上述股份冻结事项。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 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532,257,280 32.69 40,441,711 7.60 2.48
杉杉控股有限公司 116,912,189 7.18 63,391,443 54.22 3.89
郑永刚 655,267 0.04 - - -
合计 649,824,736 39.92 103,833,154 15.98 6.38
三、股份冻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公司与控股
股东杉杉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上述股份司法冻结事项,
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冻结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