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金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裁)事件 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2014 年报 预计 3,000 万元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旭辉、立信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 超华科技 2014 年报 预计 800 万元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王一芳 1996 年 1994 年 2002 年 2018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施丹华 2010 年 2003 年 2003 年 2018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黎 1999 年 1999 年 2002 年 2018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一芳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度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度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度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度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度 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度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度 每日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2020 年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2019 年度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2020 年度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2020 年度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2020 年度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2020 年度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施丹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2020 年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2020 年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2020年度会计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70万元;2019年度会计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70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立信2021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会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机构及项目成员相关信息,并对立信2020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与总结,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其在为
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其专业能力可满足公司审计需要,建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纯义先生、徐衍修先生、仇斌先生和朱京涛先生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立信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我们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