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16 号)核准,本公司向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150,524,24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8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445,499,990.9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7,38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28,119,990.94 元。2016 年 2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6]第 1031 号验资报告。
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45,499,990.94
减:发行费用 17,38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3,428,119,990.94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42,722,246.11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3,085,406,319.78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385,435,917.27
2020 年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与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浙
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
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全部项目均已结项及终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
公司已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科技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实施主体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元)注 1 (元)
宁波杉杉股份有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 19601012010090010934 471,119,990.94 0 注销
限公司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宁波杉杉股份有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 50131000496427727 1,000,000,000.00 0 注销
限公司 科技支行
宁波杉杉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150198367900000342 1,957,000,000.00 0 注销
限公司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上海展枭新能源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 19601012010090011288 0 注销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实施主体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元)注 1 (元)
宁波杉杉新材料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 50131000553884509 0 注销
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支行
上海杉杉科技有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 50131000553886346 0 注销
限公司 科技支行
福建杉杉科技有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 50131000553831227 0 注销
限公司 科技支行
郴州杉杉新材料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 50131000566386871 0 注销
有限公司 科技支行
内蒙古杉杉科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150198367900002285 0 注销
有限公司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内蒙古杉杉新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150198367900002286 0 注销
料有限公司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宁波杉杉电动汽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
车技术发展有限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9601012010090013813 0 注销
公司
宁波杉杉汽车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150198367900000823 0 注销
限公司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内蒙古青杉汽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150198367900000945 0 注销
有限公司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宁波杉杉八达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150198367900000943 0 注销
力总成有限公司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宁波利维能储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150198367900000821 0 注销
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宁波杉杉运通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能源系统有限公 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33150198367900000822 0 注销
司
合计 3,428,119,990.94 0
注 1:上表初始存放金额中已扣除发行费用 17,38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9,093.52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变更
本公司本年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不存在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2020 年 1 月 20 日和 2020 年 2 月 11 日,
分批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前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9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