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99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2 月 28 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杉杉股份”)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永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庄巍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朱京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陈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林飞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鉴于李智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郑永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永刚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杉杉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据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将变更为郑永刚先生。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李智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后仍将担任公司总经理,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智华先生在任职董事长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二)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基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庄巍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庄巍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杉杉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鉴于董事庄巍先生和独立董事仇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至少一位独立董事。据此,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李智华先生和独立董事朱京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智华先生和朱京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杉杉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变更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郑永刚先生(主任委员)、李智华先生、杨峰先生、李凤凤女士和朱京涛先生。
(三)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鉴于独立董事徐衍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据此,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朱京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变更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仇斌先生(主任委员)、李智华先生和朱京涛先生。
(四)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鉴于穆金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莹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杉杉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鉴于陈莹女士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飞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飞波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杉杉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