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39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16 号)核准,本公司向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150,524,24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445,499,990.94 元,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7,380,0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3,428,119,990.94 元。2016 年 2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6]第1031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45,499,990.94
减:发行费用 17,38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3,428,119,990.94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41,834,459.33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2,494,471,126.15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900,000,000.00
2019 年募集资金余额 75,483,324.12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
分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为有效地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并充分考虑公司相关业务的实际运营情况,便于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和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杉杉股份增加为杉杉股份及其相关产业子公司。以杉杉股份及其相关产业子公司为实施平台分别具体实施年产 35,000 吨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和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也根据公司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作了相应增加。
根据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新
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16 年 7 月 11 日,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
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汽车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分别与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签署了《三方监
管协议》;2016 年 8 月 2 日,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宁
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利维能储能系统有限公司、宁波杉杉运通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展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分别与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9 月 23 日,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郴州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八达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内蒙古青杉汽车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分别与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前述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相关事宜旨在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明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除此之外,募集资金投向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变。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变更了 3 个,涉及
金额为人民币 167,509.91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48.86%。具体变更项目情
况如下:
2018 年 3 月 19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8 年 4 月 4 日,本公司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将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下的新能源汽车项目、动力总成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 LIC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至“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期(6 万吨)项目”。
1、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原募集资金拟投资 本次决议 变更后募集资金
项目
土建投资 设备投资 流动资金 总投资额 变更 计划投资额
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新能源汽车研发、示范及推广 1,500.00 74,500.00 8,250.00 84,250.00 -71,772.80 12,477.20
其中:青杉增资 8,250.00
2、动力总成研发及产业化 12,950.00 78,500.00 20,000.00 111,450.00 -91,737.11 19,712.89
3、LIC 应用研发及产业化 1,200.00 20,400.00 5,000.00 26,600.00 -4,000.00 22,600.00
小计 15,650.00 173,400.00 33,250.00 222,300.00 -167,509.91 54,790.09
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期(6 万吨)项目 167,509.91 167,509.91
2、终止及调减的项目实际情况
截止变更当年 2018 年末前累计情况
相关终止、调减项目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效益
土建投资 设备投资 流动资金 合计投入 变更前项目情况
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宁波杉杉汽车有限公司已
建成专用车组装线,并获得
1、新能源汽车研发、示范
2,740.48 874.62 8,717.50 12,332.60 -5,396.45 新能源物流车生产资质。青
及推广
杉汽车 8,250 万元增资工作
已完成。
其中:青杉增资 8,250.00
宁波利维能储能系统有限
2、动力总成研发及产业化 6,002.26 9,183.54 5,068.12 20,253.92 -13,906.18 公司已建成一条圆柱电池
PACK 和一条方形电池 PACK
截止变更当年 2018 年末前累计情况
相关终止、调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