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代码835930,以下简称“杉杉能源”)拟向2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价格24.19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82,678,792股(含82,678,792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甬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宁波新能源”“甬湘投资”)放弃杉杉能源本次发行股票的优先认购权。杉杉能源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对杉杉能源具有控制权,杉杉能源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本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8年8月22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82,678,792股(含82,678,792股),发行价格24.19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股东借款及银行借款(含归还银行应付票据到期偿还款)。
认购权。杉杉能源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对杉杉能源具有控制权,杉杉能源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票发行后,杉杉能源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本次股票发行除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履行股票发行备案程序外,不涉及其他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事项。
二、杉杉能源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智华
注册资本:49,616.6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3日
注册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天路17-8
经营范围:新材料及主营产品的研究和开发,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方可经营)
现有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甬湘投资持有其73.527%股权,宁波新能源持有其6.556%股权,长沙市华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5.597%股权,李智华先生等12名自然人持有其4.32%股权。
过去12个月内增资情况:2017年11月,杉杉能源实施定向发行股票事宜,发行价格1.60元/股,发行数量4,950万股。杉杉能源注册资本由44,666.67万元变为49,616.67万元。
杉杉能源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指标 2017年12月31日(合并) 2018年6月30日(合并)
资产总额 436,941.49 570,722.41
净资产 142,510.42 172,926.83
财务指标 2017年(合并) 2018年1-6月(合并)
营业收入 426,038.89 243,743.12
净利润 60,174.55 30,416.41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174.55 30,416.41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1,262.13 25,954.19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说明:2017年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18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对象:
1、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原股东承诺放弃优先认购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发行对象确定的股票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
定的2名外部投资者,合计认购股份数量82,678,792股,每股价格24.19元,所有
发行对象以现金形式认购。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认购数量、认购方式及关联关系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认购对象身份 是否关联方 认购方式
广州舟融言股权投资管
1 41,339,396 境内法人 否 现金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杭州迈捷投资有限公司 41,339,396 境内法人 否 现金
合计 82,678,792 - - -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广州舟融言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舟
融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WGBJ9P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南山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5687
(集体注册)(JM)
实缴出资:截至2018年8月16日,实缴1,150万元
成立日期:2018-5-25
经营范围:资本市场服务
广州舟融言股东为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拟出资99,850万元,以下简称“天津海立方舟”)及宁波舟融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拟出资150万元,以下简称“宁波舟融言”)。主要出资方天津海立方舟系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金控”)旗下的投资管理公司,系有产业背景的战略投资人。广州舟融言于2018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办理私募基金相关登记及备案手续。
(2)杭州迈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迈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7W4YRX2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60号1号楼606室
法定代表人:徐志豪
注册资本:12,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10-27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受托企业资产管理。
杭州迈捷系吉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集团”)旗下的投资公司,为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的法人机构。
广州舟融言、杭州迈捷均不属于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持股平台,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情况,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隐名出资、股份代持安排或可能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的任何其他类似安排。
公司及杉杉能源与广州舟融言、杭州迈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发行价格
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19元。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综合考虑了杉杉能源所处行业、杉杉能源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情景、静态、动态市盈率、市场价格等多种因素,经杉杉能源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确定。
(三)发行股份数量和金额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不超过82,678,792股(含82,678,792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
杉杉能源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四)本次发行股票有限售安排,发行对象有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依据股份认购协议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手续之日起限售24个月。此后将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相关股份进行限售。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杉杉能源经营性流动资金、归还其股东借款及银行借款(含归还银行应付票据到期偿还款)三个方面,以进一步降低杉杉能源财务成本、促进更好更快发展。其中,8.39亿元将用于归还股东借款,6.22亿元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0.273亿元将用于归还银行应付票据到期偿还款,5.117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包括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电费、税费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日常周转资金、及开具银行票据支付的保证金等。
(六)前次股票发行情况的说明
杉杉能源自挂牌以来进行过一次定向发行,为于2017年12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920万元,具体为:
2017年9月22日,杉杉能源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411号文)的确认,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2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19日出具瑞华验字[2017]43010006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本次发行方案披露之日,杉杉能源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股票发行前杉杉能源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同分享。
(八)本次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后,杉杉能源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本次股票发行除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履行股票发行备案程序外,不涉及其它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事项。
杉杉能源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全文,请登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进行查阅。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杉杉能源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归还其股东借款及银行借款(含归还银行应付票据到期偿还款)。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杉杉能源所有者权益将得到大幅度提升,资本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杉杉能源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整体盈利能力,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