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5月23日召开,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各项议案的表决,应参与表决人数九名,实际参与表决人数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配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分配及发行当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本次配股发行当年拟分配股利一次,具体方式和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通过关于配股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实施方式的议案。
1、中高档针织服装项目实施方式
本项目拟通过对宁波新明达针织有限公司直接增资,由宁波新明达针织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2、中高档针织面料织造项目实施方式
本项目拟通过对宁波新明达针织有限公司直接增资,由宁波新明达针织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3、年产6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一钴酸锂项目实施方式
本项目拟由我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宁波杉杉科技有限公司 暂定名 予以实施。
4、绝热基材表面改性面电热材料项目实施方式
本项目拟由我公司与刘绍良、马秀芝 专利所有权人 共同投资组建宁波索尔达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暂定名 予以实施。
5、多品牌发展项目实施方式
本项目拟由我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杉杉服装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宁波杉杉多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暂定名 予以实施。
三、通过关于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着加强管理和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的原则,本次董事会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四项制度。
四、决定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决定于2003年6月28日上午9时在宁波市天童北路1133号杉杉工业城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厅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配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分配及发行当年股利分配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03年配股项目具体实施方式的议案;
3、关于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参加会议对象:
1 2003年6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本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表;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股东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 社会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于2003年6月24日、6月25日9时至16时,到宁波市百丈路158号杉杉金贸大厦805室本公司股票证券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代表还需持股东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见附样 和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外地股东或代表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法人股东凭本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代表本人的身份证进行登记。
3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均应注明授权范围。
四、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2 联系地址:宁波市百丈路158号杉杉金贸大厦708室股证办
3 邮政编码:315040
4 联系部门、人员:本公司股证办公室,周洪江先生、陈晓波先生
5 联系电话: 0574 8771629487711333―33828
传真: 0574 87716294股证办收
附:授权委托书 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 女士 代表本股东出席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东帐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可以按此样自行复制。法人股东请在委托人签名处盖上公章。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