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配股增资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72号文核准通过。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2001年9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2.00元
4、配股比例:公司本次配股以2000年末总股本23783.091万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
5、配售数量:本次配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5074588万股,法人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已书面承诺以现金认购100万股,其余放弃并不予转让,其他法人股股东已书面承诺放弃配股权且不予转让。因此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数量为3607.4588万股。
6、预计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实际配售股票数量为3607.4588万股,发行价格为12元/股,预计可募集资金总额为43289.5056万元(含发行费用)。
7、股权登记日和除权日:
股权登记日:2001年10月8日
除权基准日:2001年10月9日
8、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2001年10月9日至2001年10月22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9、认购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规定的认购期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其办理指定的证券商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缴款手续。公司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期间内,通过公司财务部和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
10、缴款办法: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认购本次应配股份的部分和全部。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应配股份时,填写“杉杉配股”申报单,交易代码为:700884”,每股价格为12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乘以0.3后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数,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法人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时,凭有关证件到公司财务部和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
11、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配股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刊登在2001年9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互联网查阅网址: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