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广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1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于2017年4月7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且于2017年8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股票期间实施的议案》,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近日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兴业信托广泽股份1号员工
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称“信托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信托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信托规模
信托计划(指“兴业信托广泽股份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设立
时的预计募集规模为人民币叁亿贰仟伍佰玖拾伍万元整(小写:325,950,000元)。
其中,优先信托资金最高募集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壹仟柒佰叁拾万元整(小写:217,300,000元)(“优先级最高募集金额”),一般信托资金最低募集金额为人民币壹亿零捌佰陆拾伍万元整(小写:108,650,000元)(“一般级最低募集金额”)。信托计划推介期内,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实际募集情况调整优先级最高募集金额和/或一般最低募集金额,并通过信托合同确定的披露方式向委托人进行披露。但优先信托资金和一般信托资金的比例不高于2:1。
2.信托期限
本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2个信托年度,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算。如发生
信托文件规定的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情形时,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存续满 18
个月后,一般委托人可申请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经优先委托人及受托人书面一致同意,本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一般委托人在存续期满时,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申请延长存续期,经受托人及优先委托人书面一致同意,延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兴业信托广泽股份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
本信托计划已于2017年9月1日正式成立,成立规模人民币325,950,000
元,其中:优先级规模人民币217,300,000元,一般级规模人民币108,650,000
元。
截止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公司及董事会将持续关注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