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广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1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年5月31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30.00万股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
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5月15日,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确定以2017年5月15日为授予日,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授予9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和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7年5月15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30.00万股;
3、授予价格:5.52元/股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定的首次授予对象为62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93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9923.80 万股的
2.33%。本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股票来源: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调整说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经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1人调整为62人,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200.00万股(其中 首次授予994.00万股,预留206.00万股)调整为1136.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930.00万股,预留206.00万股)。上述调整事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1 陈运 副总经理、董事 120 10.56% 0.30%
2 任松 副总经理、董事 75 6.60% 0.19%
3 刘宗尚 副总经理 120 10.56% 0.30%
4 胡彦超 副总经理 90 7.92% 0.23%
5 白丽君财务总监、董事、副总经理、 75 6.60% 0.19%
董秘
6 郭永来 副总经理 60 5.28% 0.1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90 34.33% 0.98%
(56人)
预留 206 18.13% 0.52%
合计 1136 100% 2.85%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12日出具了利安达
验字[2017]第203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5月10日止新增注册
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经该所审验,截至2017年5月10
日止,公司已收到62名激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人名币51,336,000.00元,减除发
行费用 530,000.00后:计入股本 9,3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1,506,000.00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9,238,045.00元,实收资本
399,238,045.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08,538,045.00元,累计实收资本
人民币 408,538,045.00元。
四、限制性股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930.00万股,于
2017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份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柴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399,238,045股增加至408,538,045股,柴琇女士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股份总数408,538,045股的17.62%。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9,300,000.00 9,300,0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99,238,045.00 0 399,238,045.00
合计 399,238,045.00 9,300,000.00 408,538,045.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5月15日,在2017年-2020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2432.70万元,则2017年-2020年
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成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万
票(万股) 本(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930 2432.70 1263.06 902.86 223.06 43.70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