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2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
务所”)1996 年 3 月 20 日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
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苏州、西宁、济南、合
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北京自贸试验区设有分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 80 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
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2020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
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第一批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止 2022 年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751 人,其中合伙
人 44 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注册会计师 229 名,其中超过180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274.28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17 家,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证券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建筑业等多个行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
相关民事诉讼中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于 2020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 1 次,2021年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 次、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 1 次,2022 年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 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准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
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支力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 1996 年持续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 2020 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吉林敖东、东北证券、通化东宝、吉林碳谷、通葡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韩丽新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 2001 年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姜莉 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复核工作,1992 年起持续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 2021 年开始复核本公司报告。 近三年复核过东北证券、通化东宝、通化金马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本期审计费用 37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考虑到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审核,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派出的审计人员均具有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从业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始终保持了较高的工作效率,能够按时完成上市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