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1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特别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会
和第十二届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37,070,639.0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7,183,493.63元,减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3,707,063.91 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 540,547,068.79 元。
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
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248,913,58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64,978,271.7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7.36%。本年度不进行送股或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会,以 14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