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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81 沪市 亚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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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2010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10-30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编号:临2010-035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0 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0 年10 月28 日
    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
    到董事15 名,实到董事14 名,董事孙晓峰先生委托董事王化民
    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的议案: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吉林省一家医药零售连锁企
    业,股本总额为6,375.06 万股,其中本公司持有48,644,794 股股
    份,占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76.30%。根据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准审字【2010】2109 号审
    计报告,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资产总额为28,554 万元,总负债为21,622 万元,净资产为6,932
    万元,2009 年实现营业收入28,077 万元,净利润2,189 万元。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准审字【2010】2382
    号审计报告,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资产总额为20,100 万元,总负债为8,889 万元,净资产为
    11,211 万元,2010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7,236 万元,净利润2
    1,805 万元。根据吉林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吉经评
    报字[2010]第B010 号评估报告,采用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为:截
    止2010 年6 月30 日评估基准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净资产账面价值11,211.16 万元,评估值为13,034.72 万元,评估
    增值1,823.56 万元,增值率16.27%,其中本公司所占股权比例
    为76.30%,股权价值为9,945.49 万元;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为: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评估基准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的全部权益价值为12,715.17 万元,其中本公司所持有的
    76.30%股权价值为9,701.67 万元。
    现根据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
    决定将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8,644,794 股股份
    转让给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2.10 元,
    转让总价款为102,154,067.4 元。股权转让后,吉林金塔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将持有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8,644,794 股
    股份,占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76.30%。
    由于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亚泰集团高管人
    员、所属企业班子成员(总部中层)和核心骨干管理人员,因此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尚龙、李廷亮、徐德复、陈
    继忠、孙晓峰、施国琴、刘树森、王化民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
    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经
    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鼎鹿水泥
    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分别申请的综合
    授信2 亿元、1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3
    589,400 万元,占公司2009 年12 月31 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84.34%。上述担保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公
    司拟召开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时间:2010 年11 月15 日上午9 时
    (二)召开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对所属公司贷款担保有关事宜变更的议案(此议
    案已经公司2010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0
    年7 月23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审议关于为所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吉林亚泰水泥
    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安达水泥有
    限公司和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分别申请的综合授信1 亿元、1 亿元、
    5,000 万元和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议案已经公司第
    八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0 年8 月21 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分别申请的综合授信2
    亿元、1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审议关于为所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
    案已经公司2010 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04
    年9 月30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4、审议关于为所属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
    司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0 年10 月23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5、审议关于转让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 年11 月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
    授权代理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
    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
    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 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
    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 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刘岩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1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5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吉林亚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11 月15 日召开的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1、对关于召开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
    的第()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
    的第()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
    的第()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
    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 一O 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