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编号:临2008-01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31日上午9时在亚泰大厦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253,172,696股(含授权委托),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4%。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水泥投资有限公司26%的股权转让给CRH公司全资拥有的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的有关事宜。此事项尚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同意票代表股份253,172,6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张晓蕙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