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9月12日在博瑞商务空 间六楼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权代表共计10人,共代表股权68641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00年度配股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配股工作有关授权延期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赞成686412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分别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2对法人股股东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确认配股权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赞成686412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分别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此议案获得通过。
3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赞成686412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分别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增补张跃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经投票表决,赞成686412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分别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增补巫绍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赞成686412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分别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0.00%,增补刘廷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张如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12日
备查文件:《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9月12 日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