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 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人在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公司1996年9月26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6]41号文批准。
二、配股方案概要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每股配售价格:4.00元人民币
配售发行股份总量:1500万股
股东配售比例:本次配股以1995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配3股,现 按经1996年实施每10股送3股后的股本总额折算为每10股配2.307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674.877万股,向法人股股东配售435.123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90万股。经持股单位同意,国家股股东可以将其584.877万股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可将其401.233 万股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
2.本次配股的认购方式为:拥有配股权的股东根据所持有股份按比 例认购。
3.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从国家股、法人股配股权转让中获得每10股配售5.834股的部分,每股转让费为0.10元。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流通问题未作出新规定以前,国家拥有和法 人持有的本公司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四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