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武汉证券监管办公室武证监文[2000]31号文初审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12号文核准,于近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刊登于2000年12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20元
4、配股比例:以1999年末总股本9,714.8076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以现有总股本14,572.2114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2股。本次实际配售数量为1,575.00万股(均为社会公众股)。
5、股权登记日:2001年1月5日
6、除权基准日:2001年1月8日
7、配售对象:2001年1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8、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1年1月8日至2001年1月19日止(期内证券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股权。
9、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缴款期内到办理指定交易的券商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10、缴款办法: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火箭股份”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2的比例(以现有总股本计)获得“火箭股份”配股权,简称“火箭配股”代码“700879”。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售系数(0.2)后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
11、逾期未被认购的配售股份,社会公众股部分由承销商包销。
12、获配股票的交易:本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缴款实施完毕,本公司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由本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后,再另行公告。配股认购产生的零股的处理办法,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13、详细情况参阅2000年12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14、咨询电话:027-85496255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2日